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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法院巡回审判庭到田间地头 |
发布时间:2017-04-26 16:10:03 来源:法治甘肃网 |
法治甘肃网讯(记者 张小锋 通讯员 郑鹏)近日,泾川县人民法院高平法庭审判人员驾驶巡回审判车来到飞云镇闫崖头村,把审判庭搭到了田间地头,公开审理了一起监护人责任纠纷案。 2016年9月,限制行为能力人薛某甲精神病发作,将同村村民薛某乙杀害,后经法医鉴定薛某甲在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案发后,薛某甲被强制医疗,本案给薛某乙一家留下无尽的伤痛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泾川县法院高平法庭受理本案之后认为本案的被告年老多病,不适宜长途奔波至法庭,同时鉴于本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决定开展一次巡回审判。 经过前期的周密安排,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环节,双方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诉求,巡回开庭顺利结束。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张人民向在场群众解释了关于刑事责任能力和强制医疗的有关规定,给周围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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