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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头办案 响应司法改革 |
发布时间:2017-05-05 16:06:05 来源:法治甘肃网 |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近日在泾川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泾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乃元担任审判长,与一名入额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整个庭审过程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合议庭经过评议决定择日宣判。这是泾川县法院响应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泾川县法院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院、庭长办案的重要意义。目前,该院领导班子5名入额法官已办理案件10件,院长冯乃元已亲自办案2件,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记者 张小锋 通讯员 崔喜海) |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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