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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法院院长带头审理案件 |
发布时间:2017-07-24 15:28:31 来源:法治甘肃网 |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张小锋 通讯员 王军宏)近日,在泾川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院党组书记、院长冯乃元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有贵、人民陪审员赵晓红共同组成合议庭,对张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开庭前,冯乃元仔细翻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他带领合议庭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层次清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活动历时1个小时,庭审秩序井然,层次分明,张弛有度,规范高效。 院长带头审理案件,是泾川县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展现泾川县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成果的缩影。泾川县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引领作用,进一步释放优质审判资源,以实际行动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对提升案件质量、落实审判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 |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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