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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闹离婚 法官上门调处 |
发布时间:2017-08-04 16:07:24 来源:法治甘肃网 |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张小锋 通讯员 冯永乐)近日,灵台县人民法院巡回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李某某与王某某自2002年自愿登记结婚以来,夫妻关系和睦,育有一儿一女(均未成年)。2010年,王某某在外出打工时意外受伤致残(二级残疾)。因王某某住院、日常护理、生活琐事,李某某与王某某及其家人多次发生争吵,致家庭关系不睦。2016年3月,李某某起诉要求与王某某离婚,灵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2017年4月,李某某再次起诉,要求与王某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得知被告王某某意外受伤致残,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主审法官多次上门了解王某某的生活状况,积极从情理、法理方面进行思想疏导。在法官的调解下,王某某和李某某最终协议离婚。 |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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